一、学校使用的各类磁介质,应严格区分涉密和非涉密磁介质。
二、涉密磁介质要标明涉密标志,按照同等密级纸介质文件的管理要求进行造册登记、审批、收发、传递、存放和使用。
1、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介质(含磁盘、磁带、光盘、U盘等),根据其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,确定介质密级。
2、存储密级信息介质应由专人负责保管,有使用审批手续和传递记录, 应当与非密介质分开保管。
3、含有涉密信息的介质应当按密级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,介质封套上应标明密级并造册登记,收发、传递、存放和使用应当有专门审批手续和记录。
4、含有涉密信息的介质应当有防拷贝措施,拷贝涉密信息要经领导审批,拷贝的介质应按原密级进行管理。
三、不准携带秘密文件、资料和涉密的手提电脑、移动硬盘、U盘、光盘、磁盘等磁介质载体进入公共场所、探亲访友和回家办公;不准将连接涉密网的计算机连接其他网络,不准在链接非保密网的计算机上处理、存储涉密信息。
四、维修涉密计算机须将内置硬盘卸除。
五、对违反规定的,由学校保密工作委员会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,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;造成泄密的,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;构成犯罪的, 依照有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。